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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国家文物局 中央网信办关于开展2026年度中华文物新媒体传播精品推介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文物政函〔2026〕447 号
成文日期 2026-03-30 15:17:08 发布日期 2026-04-01 15:17:11

国家文物局 中央网信办关于开展2026年度中华文物新媒体传播精品推介工作的通知

2026-04-01

文物政函〔2026〕447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和旅游厅/局)、网信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物局、网信办,国家文物局各直属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学习践行习近平文化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重要论述精神,提高文物研究阐释和展示传播水平,把中华文化瑰宝保护好、传承好、传播好,更好担负起新时代的文化使命,国家文物局、中央网信办联合开展2026年度中华文物新媒体传播精品推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宣传推介一批导向正确、内容优质、形式新颖、效果突出的文博新媒体传播产品,鼓励引导文物部门、网信部门、文博单位及社会各界融合文物资源优势和网络传播优势,加强文物价值研究阐释传播,增强中华文明传播力影响力,不断筑牢文化强国建设的根基。

二、作品要求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唱响主旋律、弘扬正能量,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营造良好氛围。

(二)生动展示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突出成效,充分展现“十四五”收官、贯彻实施文物保护法、保障文物安全、加强文物系统性保护、深化考古研究、推进博物馆改革发展与社会文物工作、强化革命文物保护利用、聚力文物科技创新与人才培养、拓展文物对外交流合作等方面取得的工作成就与宣传成果。

(三)主题鲜明、内容丰富、表述准确、制作精良、传播广泛,充分发挥文物资源优势,融合多种新媒体形式,充分体现中华文化重要元素,对推动文物全媒体传播具有示范引领效应。

三、作品形式

2025年4月至2026年3月间,在网络及新媒体平台推出的文物相关音视频、纪录片、宣传片、系列短视频、动漫、H5、直播、云展示、短剧等(新闻作品除外);开展的文物融媒体活动;文物展示传播小程序、App;以及其他各类文物新媒体作品。

四、申报推荐程序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物局负责本行政区域申报材料汇总、初核及推荐工作,应填写推荐汇总表(附件1),加盖公章后报送。每省(区、市)推荐项目不超过10项(含)。申报单位需按要求填写项目申报书(附件2),加盖公章后向所在地省级文物行政部门报送。

(二)中央级单位,传媒类企事业单位(作品需有文博相关单位参与),可自行填写申报书、汇总表,加盖公章后直接报送。每个单位申报项目不超过2项(含)。

(三)具有全国影响力的重要社交媒体平台负责推荐本平台发布的相关作品(含个人作品)汇总、初核申报材料,填写申报书、汇总表并加盖公章后报送。每个平台推荐项目不超5项(含)。

(四)项目材料以U盘形式报送,连同申报书纸质版等寄送至指定地址。申报截止日期为2026年4月25日,过期不予受理。推介项目将在2026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期间公布并宣传推广。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国家文物局政策法规司 李春鹏

    中国文物报社 芈韫婧 刘子健

联系电话:18811735268 18618372289

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内北小街2号楼东门中国文物报社总编室

特此通知。

 

附件:

1.2026年度中华文物新媒体传播精品推荐汇总表

2.2026年度中华文物新媒体传播精品申报书

 

 

国家文物局 中央网信办

2026年3月30日